有人造我的黄谣。我的朋友。我的朋友很认真
宁波市鄞州区资深刑事律师
2025-04-03
对于您提到的有人造黄谣并散播给您朋友的情况,这确实构成了对您的名誉权的侵害,可能触及诽谤罪的范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,足以贬损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。您有权依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对方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等,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准备起诉材料时应包括:造谣证据(如聊天记录、社交媒体截图等)、个人身份证明、起诉状(明确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)、相关法律依据(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)。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,以便法院受理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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